涉及项目 >>>>>>>>>>>>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德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
为推进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现开展2017年度德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建立了紧密产学研合作关系,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领域和比例、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比例、研究开发投入比例等符合相关要求。
二、申报材料
企业须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企业声明(附件1);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4.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转化等证明材料(附件3);
5.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辅助账;
7.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辅助账。
三、材料报送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2017年3月15日前,将审查后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PDF电子版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三航计划企业、三个一百工程企业等各类科技型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深入挖掘,对具备基本申报条件的企业实现应报尽报,争取每个县市区推荐15家以上。
联 系 人:刘金刚 张守涛;联系电话:2686108
电子邮箱:dkgxb@163.com
附件:
德州市科技局
2017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