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济南高新区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济南高新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围绕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技术、产品和装备的推广示范、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其它节能项目及活动。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承诺书;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申请表;
4、上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告;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要突出节能数据来源、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
6、项目批复文件;
7、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技术或产品的鉴定材料、专利证书、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
三、申报要求
1、在申报表中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表中的数据以上报区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3、申报项目的企业必须是由高新区税务机关直接征管且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的。
4、上述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一份报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705房间,一份报高新区财政局702房间),所有资料同时报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时间
2018年济南高新区节能专项资金申报从5月28日开始,至6月30日止。
科技经济局运行局联系人:韩红云、于乐华;电话:88871363;邮箱:gongxinban705@126.com
财政局联系人:徐华;电话:82689716
附件:
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
高新区财政局
2018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