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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发布申报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新动能培育平台专项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2-18

适用地区:江西省

浏览量:465

关键词: 科技创新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

为推进我省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建设,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着力引导和支持我省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我委2020年将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支持全省新动能培育平台专项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内容

采取对新购研发及工程试验设备投资进行资金补助的方式,重点支持现有省内创新平台开展行业领先的研发基础设施、工程实验设施、系统集成检验平台等提升研发条件的项目建设,为所属行业或企业开展关键性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支撑。

二、申报范围

1.2019年度(第26批)国家新批复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2.2019年度我委新批复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三、具体要求

1.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必须是前期工作完备、管理规范、且已开工或在2020年6月前新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填报2020年江西省新动能培育平台专项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单位须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网址:http://kpp.ndrc.gov.cn/account/signin)在线网上填报报送,请你们在线审核后将项目推送至省发改委,纳入本级三年滚动计划,批复后的项目,将在该项目库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3.申报项目单位需按照我委有关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填报XXX建设项目省基建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请你们汇总后填报省基建投资江西省新动能培育平台专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其中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两个责任”按项目到位率大于95%,省基建投资支付率大于70%,总投资完成率大于80%。如主管部门所属申报项目只有一个的,附件3表可不填。

4.请你们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创新平台依托单位,按照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报告编制要点(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报告的编写工作,并对报告内容及相关附件进行核实,负责确认其真实性。

5.对前期其它项目已获得过我委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依托单位,须在前期其它项目已总结的基础上方能再行申报。对上年项目资金使用存在不到位情况,我委不予支持。

6.请你们于3月10日前,将推荐申报文件、汇总后的2020年江西省新动能培育平台专项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以及通过你们审查合格的资金申请报告(含有关附件装订成一册)等材料(含电子版,附件1、附件2、附件3表格电子版可登录我委门户网站下载),一式2份报送我委(高技术处)。

在你们审核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将予以资金支持。

联 系 人:袁凡

联系电话:0791-88915131,19979125816

邮    箱:one@drc.jiangxi.gov.cn


附件:

1.附件1-2020年江西省新动能培育平台专项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表.xls

2.附件2-XX建设项目省基建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doc

3.附件3-江西省新动能培育平台专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doc

4.附件4-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编制要点.doc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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