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工信发〔2020〕147号)要求,经各主城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各行业处室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支持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月2日-12月8日。
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工信局规划与投资处。
联系人:张春龙
联系电话(传真):88777213
邮箱:ccjwtzc@163.com
附件:2020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因素法)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xlsx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