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科技支撑。
近年来,国家、省高度重视科研人员减负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指导性和政策性文件。市科技局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经过认真研究,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21〕32号)、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20〕280号)和《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鲁科字〔2021〕66号)等文件基础上,本着尊重科学研究规律的原则,制定了本《通知》,重点介绍了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和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重要性及有关行动措施,并制定了保障措施。
《通知》的出台,对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领全市科技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